书香云海 -爱情甜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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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甜蜜蜜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39923055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6-06
  • 页数:155
  • 价格:5.00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
  • 开本:暂无开本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 TAG: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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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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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书籍介绍

什么!?他不过是脚受了伤,他亲爱的母亲大人,竟然就派了他小时候视为“恶梦”的女人北上,说什么要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天啊!他、不、要!那女人长得不漂亮也就算了,还一天到晚跟在他身后,拿一双爱慕的眼看著他,烦都烦死了……呃,眼前这个“酷”女人,就是他视为“恶梦”的小圆球吗?看到她,他竟然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不!这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


精彩短评:

  •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08 18:44:32

    http://www.beduu.com/read-3215.html

  • 作者:豹哥 发布时间:2018-05-16 16:23:04

    通俗易懂,这本书对我最大的帮助是找到了一个途径和方式去了解父母

  • 作者:想的云 发布时间:2022-06-28 15:20:56

    中国文化源头。

  • 作者:CooCoo 发布时间:2010-07-16 18:51:16

    ,,,不说话

  • 作者:萨哈拉 发布时间:2012-05-12 10:43:28

    120512

  • 作者:Starry N. 发布时间:2010-03-13 13:10:08

    你还能更俗么~


深度书评:

  • 【转】程苏东:《毛诗正义》“删定”考

    作者:哲夫成城 发布时间:2023-01-06 10:16:36

    原发期刊:《文学遗产》2016 年第 20165 期 第 83-94 页

    摘要:《毛诗正义》系以刘焯《毛诗义疏》和刘炫《毛诗述议》为基础删定而成,但由于二刘旧疏早佚,学者无法认识唐人究竟是在哪些方面、何种程度上对旧疏进行“删定”,因此,《毛诗正义》常常被简单视作唐人的经学与诗学著作。这不仅对中古经学史的精细化研究造成较大阻碍,也影响了学界对于唐代诗学理论的认识。《毛诗正义》中存在一系列文本失序现象,证明《毛诗正义》内部存在两种版本形态和各类前后矛盾、重复的文本现象。参照刘炫《孝经述议》体例,可以看出《毛诗正义》中出现的文本失序现象正是唐人在二刘旧疏的基础上进行“删定”时裁汰未尽所致,部分《正义》可据此辨识出二刘旧疏与唐人正义两个文本层次。

    关键词: 《毛诗正义》;孔颖达;刘炫;《孝经述议》;

    作为中古义疏学的集大成之作,《五经正义》在中国经学史上具有无可置疑的经典地位。据孔颖达在各经正义序中所言,除《周易正义》以外,其余四经正义皆有所本:《毛诗正义》《尚书正义》本于刘焯《义疏》与刘炫《述议》;《春秋左传正义》本于刘炫《述议》,以沈文阿《义疏》参补;《礼记正义》则本于皇甫侃《义疏》、以熊安生《义疏》补其不备。然而,由于六朝义疏至晚唐以后大量亡佚,此四经正义究竟如何在六朝旧疏的基础上增删改笔,今日已难以确知,这对于我们客观认识六朝义疏学的真实水平,以及唐人的学术追求与经学成就,都带来较大的影响。在一些唐代经学或文学的研究著作中,《毛诗正义》被当然视为唐人著作进行研究①,这种过于粗放的研究显然是存在较大风险的。

    就《毛诗正义》而言,此书以刘炫《毛诗述议》与刘焯《毛诗义疏》为底本,但孔颖达对此二疏均有批评,显然是立意要有所革新。那么,在《毛诗正义》内部,至少也就应当存在两个文本层次,一个是二刘旧疏,一个是唐人正义。从理论上说,如果我们可以对这两个层面稍加区分,则一方面可以了解二刘《诗经》学的基本面貌,另一方面又可以知道唐人是如何在其基础之上进行修订,这种修订体现出唐人怎样新的经学风尚与诗学旨趣。然而,在二刘旧疏已经亡佚的现实条件下,要想完全厘清这两个层次,已经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笔者在研读《毛诗正义》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不少《正义》文本内部前后矛盾、割裂、重复的个案,甚至发现《正义》中的部分用词与其文本形态之间无法对应。基于我们对于异质性文本复杂形成过程的基本看法②,我们对于《毛诗正义》作为“异质性”文本的属性有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再结合近年来笔者对京都大学所藏刘炫《孝经述议》残卷的研究,我们认为,已经可以对《毛诗正义》的文本层次,以及唐人的具体“删定”过程等问题进行初步的讨论。此前,笔者先后撰有《<毛诗正义>所引“定本”考索》《阮元<毛诗正义·校勘记>所称“正义本”考》两文,对这一问题均有所涉及,本文将在此基础上,更大范围地勾稽《毛诗正义》中的文本失序现象,从而对唐人正义与二刘旧疏之关系进行系统考察。

    一、从《诗大序》分节的歧异说起

    在六朝义疏学中,科判是一种常用的解经体例。不过,我们注意到,在《毛诗正义》中,科判的使用似乎比较罕见,这大概是因为《诗经》中的作品大多已经分章,所以《正义》在解释经文、传笺时亦不必再行切割,以免过于细碎。而就笔者所见,唯一的科判用例见于《诗大序》。此序篇幅较长,且涉及的内容丰富,层次复杂,故成为科判之擅场。在首句“《关雎》后妃之德也”下,《正义》云:

    诸序皆一篇之义,但诗理深广,此为篇端,故以诗之大纲并举于此。今分为十五节,当节自解次第,于此不复烦文。③

    这句话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毛诗注疏》整理本中被点破,可见由于六朝义疏学文献大量亡佚,即便是专治经学者,亦颇难明科判之体例。不过,对于熟悉义疏学的学者来说,这段话的意思是非常明确的:盖若循六朝义疏科判之惯例,当于篇首先述各节之起止及其次第之由,再分节进行说解④,典型的例子可见刘炫《孝经述议》卷一:

    孔氏既为作传,故序其作意,此序之文凡有十段明义:自“《孝经》者”尽“经常也”,解《孝经》之名也。自“有天地”尽“斯道灭息”,言孝之兴赞,在君之善恶也。自“当吾先君”尽“并行于世”,言孔子作《孝经》之由也。自“逮乎六国”尽“绝而不传”,言废之所由也。自“至汉兴”尽“颇以教授”,言河间所得犹非正真也。自“后鲁恭王”尽“出于孔氏”,言其得古文之由也。自“而今文”尽“诬亦甚矣”,言习非已久,远悯正经也。自“吾愍其如此”尽“正义之有在也”,言己为传之意。自“今中秘书”尽“今文《孝经》”,言在朝真虽见重,民间为犹未息也。自“昔吾逮从伏生”以下,言俗有谬说,己须改张之意也。⑤

    而《毛诗正义》为省却烦文,不预先交待科判,只于各节明其次第,并加以说解,故有“于此不复烦文”之说。那么,《正义》究竟是如何对《诗大序》进行分节的呢?根据《正义》的“标起止”,我们可将其表列如下(《十三经注疏》,第261页):

    需要说明的是,《诗大序》自“然则《关雎》《麟趾》”而下,专论二《南》之旨,似不属前引《正义》所谓“诗之大纲”,然从表中第19节“遂因而申之”、第20节“既言”、第21节“上既总言”等直承前文的说解来看,显系为“解次第”而作的科判说解,可知《正义》“分为十五节”的范围当就“此为篇端”句而言,从“《关雎》,后妃之德也”至“是《关雎》之义也”为止,涵括《诗大序》全文。

    那么,为何《正义》明称其分节之数为“十五”,但根据标起止所得的实际分节数却达到二十一呢?“十五”与“二十一”字形相差甚远,这恐怕很难用讹误来解释,而如果进一步细读各节疏文,我们会发现部分疏文存在令人困惑的疑点。

    首先,除首节外,各节疏文的起首部分多先述上节意旨,再引出本节之大义,所谓“当节自解次第”,所指正是此例。上表中第2、3、4、5、6、7、8、9、10、13、16、17、20、21各节之起首皆有此类承上启下之语。然而,我们也注意到,第6节与第18节劈头即疏解序文,完全没有总论节旨之文,而第14节等虽然有总论之文,但缺少对上文的总结,故语气略显唐突。

    其次,今本《正义》以“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为第13节,以“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为第14节,然13节之《正义》起首云:“上既言变诗之作,此又说作变之由。”已经指出此节序文的主题是“说作变之由”,而第14节之《正义》起首又云:“此又言王道既衰,所以能作变诗之意。”“作变之由”与“所以能作变诗之意”意思完全重合,而细绎两节序文,“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显然是承上节而言“国史”,从文气上看“达于事变”句实与上文同属一句,如今割为两节,而疏文之总论亦复重合,这不能不说是分节上的不伦。

    最后,细绎各节总论之文,大多仅就本节意旨而言,除对前文略作总结外,不预叙下文。这也是科判说解的常见体例,但第15节的总论云:“序说正、变之道,以风、雅与颂区域不同,故又辨三者体异之意。”似以“辨三者体异”概括本节,然而此节内容为“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与“颂”毫无关联,“三者体异”之说无法落实,这在科判说解中不能不说是一个疏漏。

    此外,我们知道,《正义》出文除《诗谱》部分以外,一般以“××”至“××”为辞,且“××”仅取一至三字用为标识而已,不以句读为限。然而今《正义》第18节出文作“是谓四始《诗》之至也”;第19节出文作“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至“系之召公”,皆与全书体例不合,后者引文之长,《五经正义》中盖无出其右者,颇令人感到怪异。

    上述几点疑问若各自就其自身而言,都可以用《正义》疏文的偶然失误、或其书出众手、容有互异进行解释,但多个疑点同时出现在一段文本之中,这就不能不让我们怀疑,《正义》疏文中自称的“十五节”与其疏文实际被分割为的“二十一节”,反映出二刘旧疏与唐人“删定”本之间的文本断层。如果“十五节”为旧疏之分节,而“二十一节”为唐人之新定,则唐人在删定的过程中的确可能会出现新增各节之疏文与原有各节体例不一致、原有各节之“次第”说解与新定分节之范围不合等各种文本失序现象。“十五节”与“二十一节”的明确歧异,反应出二刘旧疏虽经唐人“删定”,但其固有的文本形态仍深刻地存在于今本《正义》中,如果能对《正义》中文本失序现象进行系统整理,当然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两个文本层次之间的差异与关联。

    二、《毛诗正义》中的文本失序现象

    关于《毛诗正义》的成书过程,孔颖达《毛诗正义序》言:

    其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丑、刘焯、刘炫等。然焯、炫并聪颖特达,文而又儒,擢秀干于一时,骋绝辔于千里。固诸儒之所揖让,日下之无双。于其所作疏内特为殊绝。今奉敕删定,故据以为本。……今则削其所烦,增其所简,唯意存于曲直,非有心于爱憎。(《十三经注疏》,第261页)

    与我们通常以“编撰”“编定”泛称《毛诗正义》的成书过程不同,孔颖达自称其成书过程为“删定”,笔者认为,这实非孔氏自谦之辞,而是对《正义》与其所据二刘旧疏之关系最为贴切、平实的表述。

    那么,孔氏所谓“删定”具体包括哪些工作呢?对此,《正义序》交待过于简略,而通过对《正义》文本的细读,我们可以发现,其内部存在较为明显的文本失序现象,通过对这些失序个案的统筹分析,我们大抵可以推知孔氏“删定”的具体所指。这些失序的个案大概可归为以下四类:

    第一,标起止与疏文所据版本不同。由于《正义》原本与经传别行,因此,为了说明疏解与经传的对应关系,一般以“某某至某某”的形式标注出文,此谓之“标起止”。从疏文的一般体例可知,标起止既为作疏者所录,则自应与疏文在所据版本上保持一致,两者共同构成“疏文所据本”的版本形态,阮元《校勘记》称之为“《正义》本”⑥。但从今本《正义》看来,标起止与疏文之间却存在所据版本违戾的情况。如《小雅·伐木》篇首:

    《伐木》六章章六句至厚矣○正义曰:……燕故旧,即二章、卒章上二句是也。燕朋友,即二章诸父、诸舅、卒章“兄弟无远”是也。(《十三经注疏》,第410页)

    查今传诸本《毛诗》,《伐木》实如标起止所言,六章、章六句,然而《正义》疏文中所言“以速诸父”“以速诸舅”两句实在三、四章,“兄弟无远”句在第五章,并非疏文所言二章与卒章。对此,阮校于“《伐木》六章章六句”句校记认为:

    当是《正义》本自作“三章章十二句”,经注本作“六章章六句”者,其误始于唐石经也。合并经注、正义时,又误改标起止耳。⑦

    阮氏认为《正义》标起止原作“三章章十二句”,自唐石经而下乃有误作“六章章六句”的经注本问世,《正义》原为单疏本,故其标起止自可异于经注本,然南宋以来注疏合刻,刻书者欲使标起止牵合经注本,遂将标起止改为“六章章六句”。这一说法虽无版本依据,但亦可自圆其说,然而随着日藏南宋刻单疏本《毛诗正义》的公布,我们发现,其标起止亦作“《伐木》六章章六句”⑧,足证此实为《正义》原貌,阮校合刻误改之说不能成立。事实上,《伐木》自唐石经以下诸本皆分为六章,则分六章者,恐为唐人习见之本,唐人删定《正义》所据之工作本《毛诗诂训传》亦莫能外,故其标起止作“《伐木》六章章六句”,当为唐人手笔;至于疏文所言“二章”“卒章”之分章法,实分《伐木》为三章,章十二句,这种分章法自应有其版本依据,惜其早已湮没,故文献不足征了。《正义》标起止分章据唐人工作本而疏文反据别本,这体现出标起止与疏文并非出于一手。结合前引孔颖达序文,我们可以推知,《正义》疏文宜出于二刘旧疏,其所言分章反映的是二刘所据古本的形态,唐人删定《正义》时依其所据本改易标起止,对疏文则一仍其旧,故致两者扞格。

    又如《小雅·四牡》“岂不怀归?王事靡盬,我心伤悲”下毛传“盬,不坚固也。思归者,私恩也。靡盬者,公义也。伤悲者,情思也。笺云:无私恩,非孝子也。无公义,非忠臣也。君子不以私害公,不以家事辞王事”,其下正义:

    传思归至王事○正义曰:传以靡盬为公义,故以思归为私恩。以“我心伤悲”出自其情,故曰情思。情思即私恩,主谓念忆父母。下章云“不遑启处”,将父母是也。笺以传言未备,故赞之云:“无私恩,非孝子。无公义,非忠臣。”故郑《乡饮酒》《燕礼》注皆云:“采其勤苦王事,念将父母怀归、伤悲,忠孝之至是也。”思归而不归者,以君子不以私害公,故又引《公羊传》“不以家事辞王事”以证之焉。《集注》及定本皆无“笺云”两字。(《十三经注疏》,第406页)

    据《正义》校勘记可知,此句经文下“笺云”二字存在异文,根据《正义》标起止的体例,其以“思归”至“王事”皆归于“传”下,是其所据本必无“笺云”二字者,与《集注》本、定本同。然而就其《正义》的疏文看来,所谓“笺以传言未备,故赞之云:无私恩,非孝子。无公义,非忠臣”等,明是其所据本实有“笺云”二字。标起止与疏文再次呈现出不同的版本形态。

    第二,标起止与疏文所涉经传范围不合。如《邶风·燕燕》“仲氏任只,其心塞渊”下毛传“仲,戴妫字也。任,大。塞,瘗。渊,深也”,其下正义:

    传仲戴至任大正义曰:妇人不以名行,今称仲氏,明是其字。《礼记》“男女异长”注云:“各自为伯季。”故妇人称仲氏也。任,大,《释诂》文也。定本“任,大”之下云“塞,瘗也”,俗本“塞,实也”。(《十三经注疏》,第298页)

    关于《正义》校勘记中提及的毛传异文,从“其心塞渊”句《正义》解为“其心诚实而深远也”看来,以“诚实”释“塞”,可知疏文所据本毛传当作“塞,实”,与崔灵恩《集注》本、俗本同。而根据《正义》标起止的一般体例,既然其校勘已经涉及到“塞”字的解释部分,则标起止应作“传仲戴至塞实”。如今标起止仅截至“任大”,疏文却延及“塞实”,标起止与疏文显然无法对应。由于涉及“定本”的校勘可以确定出于唐人手笔,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与其不合的标起止出自二刘旧疏的可能性了。

    我们知道,《毛诗正义》的出文实际上存在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标起止”,另一种则是径录全文,后者仅见于《诗谱》部分,而这种二分式的处理方法同样见于刘炫《孝经述议》。今存《孝经述议》卷一为《孔安国序》述议,出文方式即为径录序文,分节作疏,而卷四的出文形式则为标起止⑨。据笔者所知,六朝义疏见存于世者凡六种,就出文体例而言,唯刘炫《孝经述议》卷四为标起止,不仅体例严整,且注意区分经传,经文标作“某某至某某”,孔传则标作“传某某至某某”,而《毛诗正义》诗序、经文、传笺部分的出文体例恰与《孝经述议》卷四完全相同,其经文作“某某至某某”,毛传作“传某某至某某”,郑笺作“笺某某至某某”,考虑到孔颖达删定《正义》正是以二刘旧疏为基础的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毛诗正义》中的标起止,至少有相当部分正是录自刘炫《毛诗述议》,而《燕燕》篇中出现标起止与疏文所涉范围不对的成因,大概正是唐人扩充了疏文的涉及范围,而未能回改标起止所致。

    第三,《毛诗正义》中的文本失序现象更多地表现为疏文内部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三类:

    首先是疏文校记与疏解自相矛盾,这在《正义》涉及“定本”校勘的疏文中经常出现。如《大雅·板》“民之方殿屎,则莫我敢葵。丧乱蔑资,曾莫惠我师”句下郑笺“葵,揆也。民方愁苦而呻吟,则忽然有揆度知其然者,其遭丧祸,又素以赋敛,空虚无财货以共其事。穷困如此,又曾不肯惠施以赒赡众民,言无恩也”,《正义》云:

    笺葵揆至无恩,正义曰:“葵,揆。”《释言》文。民愁苦而呻吟,是无所告诉也。无有揆度知其然,谓君臣并不察民也。君行既恶,则致天灾,故民有遭丧祸者。政乱则税民无艺,故又责以赋敛也。内供丧费,外充税敛,故空虚无资财以供其事用也。定本、《集注》“责以赋敛”,“责”字皆作“素”。俗本为“责”,误矣。素者,先也,谓先重赋敛,故困穷也。(《十三经注疏》,第549页)⑩

    这里郑笺“又素以赋敛”句出现了异文。根据《正义》校文可知,《正义》所据本作“责以敷敛”,定本、《集注》本作“素以敷敛”,《正义》在校记中明确表明其立场,认为当从定本作“素”,并进行了解释,然而其前文疏义中却仍从俗本作“责”解。

    又如《大雅·抑》中“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句下郑笺“教令一往行于下,其过误可得而已之乎”的疏文:

    宣十二年《公羊传》何休注云:“天子自称曰朕,以汉法言之也。”言不可往,明为往不可,故云教令一往行于天下,其过误不可得而改也。定本无“天”字,又言“过误可得而已之乎”,定本是也。(《十三经注疏》,第555页)

    疏文明作“教令一往行于天下,其过误不可得而改”,但校记却认为当从定本无“天”字与“不”字。这样的例子在《正义》中还有不少,这里不再枚举。

    其次,是经疏与传疏前后矛盾。如《旄丘》“琐兮尾兮,流离之子”句下毛传:

    琐、尾,少好之貌。流离,鸟也,少好长丑,始而愉乐,终以微弱。(《十三经注疏》,第306页)

    据其后疏文校记,“定本‘偷乐’作‘愉乐’”,知此传文有异文,而据《正义》校记的体例,其前引之“偷乐”二字,当反映唐人《正义》所据本之版本形态。为便于论述,下文先以“□乐”代之。疏文前后有两处提及对“□乐”的解释,一处是对于经文的疏解:

    琐兮至充耳,毛以为,黎之臣子责卫诸臣,言琐兮而少,尾兮而好者,乃流离之子也。此流离之子少而美好,长即丑恶,以兴卫之诸臣始而愉乐,终以微弱,言无德自将,不能常为乐也。(《十三经注疏》,第306页)

    这里以“无德自将,不能常为乐也”释毛传之“始而□乐,终以微弱”,是强调卫诸臣德行不足,故快乐难以持久,与流离少美好而长丑恶之性相类,故此段疏文所据本之传文当作“愉乐”无疑。另一处则是对传文的疏解:

    传琐尾至微弱,正义曰:……传以上三章皆责卫不纳己之辞,故以此章为黎之臣恶卫之诸臣,言汝等今好而苟且为乐,不图纳我,尔无德以治国家,终必微弱也。定本“偷乐”作“愉乐”。(《十三经注疏》,第306页)

    这里以“今好而苟且为乐”释毛传“始而□乐”,其“苟且”二字显然不是就“愉乐”而言,再参考其最后校记之语,足证这段疏文所据本之传文当作“偷乐”,故以校记明定本之异文。

    这两段疏文前后相接,但其所据之传文则一作“愉乐”,一作“偷乐”,后者与校记所反映出的唐人《正义》所据本相合,而前者则显然另有所据。校记部分举定本以见异文,当然是唐人“删定”《正义》时据颜师古定本校订后所加,而其所紧承的这段据“偷乐”立说的疏解,恐怕也是唐人手笔,反映了《正义》在版本上不从定本的立场。至于前面据“愉乐”立说的经文疏解部分,则游离于《正义》的版本形态和立场之外,应出自二刘旧疏。唐人删定《正义》时,没有注意到旧疏中隐藏的版本信息,故致前后所据传文出现分歧。

    复次,是同一疏文内部前后矛盾。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如《江汉》“于疆于理,至于南海”句下“笺云:于,往也。于,於也。召公于有叛戾之国,则往正其境界,修其分理,周行四方,至于南海而功大成,事终也”,《正义》云:

    笺于往至事终,正义曰:以召公承王命而往治之,故以“于”为“往”。凡言“至于”,明有从往之辞。上言经营四方,故知周行四方乃至于南海。九州之外谓之四海,至于南海则尽天子之境,是其功大成。由此成功,故下章而赐之。本或“往”下有“于於”二字,衍也。定本、集注皆有“于於”二字,有者是,非衍也。(《十三经注疏》,第573页)

    郑笺两次解释“于”字,其中“于,往也”乃是解释“于疆于理”之“于”,以其为动词,故郑笺有“则往正其境界,修其分理”之言;“于,於也”,则是解释“至于南海”之“于”,以其为介词,故郑笺又有“至于南海而功大成”之语。同字而异训,在郑笺中体现得十分清楚。然而疏文解释郑笺则不同,“以召公承王命而往治之,故以于为往”,这是对“于,往也”的疏解,其后“凡言‘至于’,明有从往之辞”,仍然用“于,往也”来解释“至于南海”之“于”,把“至于”看作两个动词连用,可知此疏文所据本郑笺实无“于,於也”之文,而其后的校记“本或‘往’下有‘于於’二字,衍也”之句,以别本为误衍,也再次确认了我们的推论。到此为止,疏文内部仍保持着版本和观点的一致性。然而接下来“定本、集注皆有‘于於’二字,有者是。非衍也”几句则完全否定了“本或‘往’下有‘于於’二字,衍也”的论断,前后完全矛盾,令人困惑。阮校于此认为:

    案浦镗云:“有者是非衍也”六字疑误衍,是也,“皆有”当作“皆无”。○按六字系校书者语。(《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毛诗》卷七,第39页下栏B)

    自沈廷芳以来,清儒便以此六字为衍文,而阮校更进一步将“皆有”改作“皆无”,以保证疏文前后统一。但在笔者看来,此疏文至“于於二字,衍也”之前,皆为二刘旧疏,其所据本无“于於”,且认为无“于於”者为是;末句引定本、集注本之校记,则为唐人所增,其所据本未知有无“于於”,然其态度则与旧疏迥异。《正义》虽然自相矛盾,但并没有衍文或讹误,阮校缺少版本依据,失之武断。

    最后,《正义》内部又有前后重复之文。这种现象比较罕见,但充分体现出《正义》文本内部的失序,同时也透露了唐人“删”二刘旧疏的具体过程,对于我们的论述至为关键。《羔羊》“羔羊之革,素丝五緎”句下毛传“革犹皮也”的一段疏文:

    传革犹皮○正义曰:……依《月令》,孟冬始裘,天子祭天则大裘而冕,故《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郑注“大裘,黑羔裘”是也。其五冕之裘亦同黑羔裘,知者,《司裘职》云:“掌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更不别言兖冕已下之裘,明六冕与爵弁同用黑羔裘。……凡裘,人君则用全,其臣则褒饰为异。故《唐诗》云“羔裘豹袪”,郑云“卿大夫之服”是也。若崔灵恩等,以天子、诸侯朝祭之服先着明衣,又加中衣,又加裘,裘外又加裼衣,裼之上乃加朝祭之服。其二刘等则以《玉藻》云“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又云“以帛里布,非礼也”,郑注云“冕服中衣用素,朝服中衣用布”,若皮弁服之下,即次锦衣为裼,便是以帛里布,故知中衣在裼衣之上明矣。又以《司服职》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以下冕不复云“裘”,《司裘职》云:“掌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亦不别言衮冕以下之裘,明六冕与爵弁同用大裘之羔裘矣。(《十三经注疏》,第289页)

    这段疏文旨在讨论诗中所咏穿着“羔羊之革”的“君子”究竟是何种身份,故此列举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在不同场合的冕服仪制,且每一条都标注出处,表明其言之有据。在论述中,疏文先举《周礼·司服》之文,说明天子祭昊天上帝及五帝时皆服大裘,继而又举《周礼·司裘》之文,证明天子除服大裘冕以外,服衮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乃至爵弁之时所服之裘,均为黑羔裘。此后,疏文转而论诸侯、卿大夫等人服制。但有趣的是,从后文“又以《司服职》”句开始,疏文复举《司服职》《司裘职》之文,论“六冕与爵弁同用大裘之羔裘”,将前文“故《司服》云”数句完全重复了一遍。从上下文意看来,这处重复没有任何意义,实非《正义》有意为之,结合它承接的上文“其二刘等”云云,考虑到《毛诗正义》的成书过程,我们认为,此前“故《司服》”云云,正是二刘旧疏的内容,至迟到“凡裘”开始,乃是唐人删定《正义》时所撰之文。大抵唐人本意,当是嫌旧疏过于繁冗,故为之隐栝,但在删定过程中,忘记删去二刘旧疏的原文,以致留下了这前后两段几乎完全重复的文字。

    类似的情况又出现在《齐谱》的正义中,但情况更为复杂。《齐谱》“周公致太平,敷定九畿,复夏禹之旧制”下有长篇疏文,解释所谓“五服”“九畿”之所指,以及禹制与周制之关系,疏文至“《周礼》拟之”为止,皆围绕上述论题展开,语意完足。然而,自“成王、周公封”而下,疏文又有较长篇幅,然所论问题显然与上引谱文完全无关:

    成王、周公封,东至海,南至穆陵。齐虽侯爵,以大功同上公封也。且齐武王时,“地方百里”,未得薄姑。至周公、成王时,“薄姑氏与四国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是齐于成王之世,乃得薄姑之地。若然,临淄、薄姑非一邑也。齐之所封,在于临淄,而晏子云“薄姑因之”者,以齐之封疆并得薄姑之地,举其国境所及,明共处齐地。薄姑者,是诸侯之号,其人居齐地,因号其所居之地为薄姑氏。后与四国作乱,谓管、蔡、商、奄,则奄外更有薄姑,非奄君之名。而《尚书传》云“奄君薄姑”,故注云:“或疑为薄姑齐地(11),非奄君名也。”(《十三经注疏》,第348页)

    这段疏文先述成王时齐之封地,继而重点考证了“薄姑”与齐之间的关系。疏文据《汉书·地理志》所述,认为薄姑系古诸侯之号,至成王时,与管、蔡、商、奄作乱,遂为成王所灭,其地封于姜太公,薄姑至此乃为齐地。但在《齐谱》首句“齐者,古少皞之世,爽鸠氏之墟”的疏文中,曾引及《左传·昭二十年》晏子对齐景公之语:“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蒯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薄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似乎姜太公始封之地即为薄姑,而《齐谱》次句“周武王伐纣,封太师吕望于齐,是谓齐太公,地方百里,都营丘”下,《正义》已经考证了齐之始封地为临淄,又名营丘,则读者也许会认为临淄、营丘、薄姑皆为一邑之异名,故此本段疏文据前述《地理志》之文,明确了薄姑非齐始封地,“临淄、薄姑非一邑也”。晏子之文,系就齐景公时代齐国之疆域而言,故纳薄姑于齐国谱系之中。最后,疏文还讨论了“薄姑”与“奄”之间的关系,否认了《尚书大传》中“奄君薄姑”的说法。

    我们可以发现,这段疏文虽自成首尾,但从头至尾都与其疏解的对象——上引《齐谱》“周公致太平”之文毫无关联,读来让人甚感费解。不过,沈廷芳注意到,紧接着“周公致太平”这一节的谱文是:

    成王用周公之法,制广大邦国之境,而齐受上公之地,更方五百里,其封域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十三经注疏》,第348页)

    显然,上举疏文与这段谱文之间才有着明显的对应关系,故此沈氏认为此处存在错简,阮校赞同其说:

    浦镗云:“至‘非奄君名也’疑在下‘成王’节疏内,错误在此。”是也,当以此“成王”起接“管仲之言也”,凡移百九十字。(《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毛诗卷二》,第527页下栏A)

    李学勤整理版《毛诗正义》即据此将前引疏文移至“成王用周公之法……北至于无棣”一节下,使之接续这段疏文:

    正义曰:按《大司徒职》制诸侯之封疆,公五百里。齐虽侯爵,以大功而作太师,当与上公地等,故知取上公地也。其“东至于海”以下,僖四年《左传》管仲之言也。(《十三经注疏》,第348页)

    然而,读者如果按照沈、阮校记所称的这种校订方法阅读疏文,便可发现,虽然“成王、周公封”那段疏文确实可与此节《齐谱》对应,但它显然很难与“按《大司徒职》”以下的这段疏文构成承接关系。“按《大司徒职》”这段疏文已经完整地对谱文进行了说解,不仅交代了“周公之法”的依据在《大司徒职》,而且回答了齐国为何以侯爵而得“公五百里”之封地,对谱文所述齐之四封的来源也进行了交代,按照《正义》的一般体例,这一说解已经可以说非常完善了。以“成王、周公封”一段附赘其后,不仅觉得冗余,而且破坏了原有疏文的逻辑层次。更重要的,如果比对这两段疏文,会发现两者存在重复之处,“成王、周公封”段中有“齐虽侯爵,以大功同上公封也”之语,而在“按《大司徒职》”段中,则有“齐虽侯爵,以大功而作太师,当与上公地等,故知取上公地也”之语,这两段话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显然表达的是同一意思、同一逻辑,如果按照沈廷芳、阮元之见,“成王、周公封”一段疏文只是错简,则不应当出现这样前后重复的现象。

    究竟“成王、周公封”这段文字何以出现在《齐谱》“周公致太平”节的疏文呢?笔者认为,我们还是要从唐人“删定”正义的程序入手进行考虑。回顾这两段疏文,我们发现,其实两者都循各自的逻辑对“成王用周公之法”这段谱文进行了疏解,因此,沈廷芳、阮元认为“成王、周公封”段当为疏解“成王用周公法”一节谱文的观点,确实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与“错简说”不同,我们认为,“成王、周公封”是二刘旧疏对于谱文的说解,其除了对谱文本身进行了简扼疏解以外,将重心放在对“薄姑”的考证上,问题是整个《齐谱》之文实际上都没有提及“薄姑”的问题,“薄姑”问题只是在《正义》所引的《左传》之文中出现,客观地说,似乎没有必要用那么大的篇幅对这一枝节性的问题做如此繁复的考证。孔颖达在《毛诗正义序》中曾经指出二刘旧疏有“应略而反详”者,恐怕就是指这类疏文。因此,唐人在“删定”正义时,循孔颖达“削其所烦”的宗旨,对这段疏文进行了删减,结果就是“按《大司徒职》”段的疏文。然而,与《羔羊》篇中重复之例一样,唐人删定新疏后,却未删除原疏,故致同一节谱文出现前后两段疏解,而“成王、周公封”段疏文之所以会出现在谱文“成王用周公之法”的前面,或许正是唐人就二刘旧疏底本进行增删修订时,删节符号被抄手误解为颠倒符号所致。

    总之,通过上面各条材料可以看出,《毛诗正义》内部显然存在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反映出唐人删定《正义》时所据《毛诗诂训传》的版本形态,以及唐人对于经传异文的基本立场。第二个层次则反映出某种古本《毛诗诂训传》的版本形态以及对经传异文的另一种取舍倾向。整体而言,第一层次中最为醒目的是所有涉及“定本”的校注,它们往往出现在疏义的末尾部分,是文本的表层结构;而第二层次则相对隐晦难辨,处于被掩盖、被包裹的状态下,是文本的底层结构。当这两者之间不存在版本或释义的矛盾时,文本从表面上会呈现出整体、连贯的观感,但一旦两者之间出现矛盾,文本的内部断层往往就会暴露出来。上举所有文本失序现象,都与版本或释义出现的异说密切相关,《毛诗正义》的“删定”显然存在未尽之处。

    三、失据的“左方”:文本形态的变化

    “左方”是图谱类文献中常见的习语,在《毛诗正义》的《诗谱》疏部分先后出现12次,通过对其具体所指的分析,可帮助我们认识《正义》文本形态的变化。《诗谱》疏中所见“左方”如:

    左方无君世者,此因诗系二公,故终言之。(《周南召南谱》,《十三经注疏》,第265页)

    ……《木瓜》云:“齐桓公救而封之。”则文公诗也。故郑于左方中皆以此知之也。然郑于其君之下云“某篇某作”者,准其时之事而言其作,未必即此君之世作也。(《邶墉卫谱》,《十三经注疏》,第296页)

    桧无世家,诗止四篇,事颇相类,或在一君时作,故郑于左方中不复分之。(《桧谱》,《十三经注疏》,第381页)

    何谓“左方”?宋人龚颐正《芥隐笔记》云:“左方,谓简册之左。”(12)古人书写自右而左,故“左方”实即今人书写习惯下常言之“下文”。山井鼎《七经孟子考文》尝以为“左方”之文“谱疏比比有之,恐郑氏所著书名也。未深考耳”(13)。而阮元校勘记则指出:“此说非是,‘左方’者,即谱之篇名、君世也,以旁行斜上而列于左方,故《正义》谓之为‘左方’,非郑别有著书以《左方》为名也。考《正义》原书备郑《谱》于卷首,其篇名君世在左方,悉如郑之旧,故得指而言之。今左方无之者,南宋合并时所去耳。”(《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毛诗卷一》,第498页下栏B)

    笔者认为,阮校对于“左方”所指的推测是非常合理的。从《正义》中涉及“左方”的用例来看,涵括了除《豳谱》《小大雅谱》《鲁颂谱》和《商颂谱》以外所有的《诗谱》正义,而上举此12处用例的语境,均与诸诗之系年有关,特别是《郑谱》中明确指出“郑于其君之下云‘某篇某作’”,知《诗谱》中必有以列国君世为纲,以其时之诗篇名列于其下的“图谱”,这恐怕也是《诗谱》之所以题名为“谱”的原因。在《诗谱序》中郑玄曾明确描述其所撰“谱”之形态:

    夷厉已上,岁数不明,大史年表自共和始历宣、幽、平王而得《春秋》次第,以立斯谱。欲知源流清浊之所处,则循其上下而省之;欲知风化芳臭、气泽之所及,则傍行而观之。(《十三经注疏》,第263页)

    从“循其上下”可知,此谱纵列诸君世次,各以其时之诗附列其下;从“傍行而观之”可知,若横向比读诸谱,又可知列国风化之善恶。总之,《诗谱》对于了解郑玄对诸诗系年的看法,无疑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据,也正基于此,《正义》在诸谱疏文中大多循其图谱而详细陈述各诗编年,并对郑氏编年的依据进行推测,上举用例中最为常见的“郑于左方中皆以此而知也”一句正是对其推测的总结。

    这样看来,在《诗谱》疏的早期文本中,除了抄录《诗谱》的叙述性文字以外,当然也应当照录其图谱,否则,“左方”一词也就无所指向了,而且,从“左方”可知,疏文当先分节照录《诗谱》的叙述性文字,并为之疏解,再录其图谱,故此图谱皆在谱文疏解之左,谓之为“左方”。又因为在谱文疏解中已经详细论及诸诗的编年问题,因此,在“左方”的图谱之后也就再无疏解之文。

    然而,遍考南宋以来《毛诗正义》《毛诗注疏》刻本,无一种照录《诗谱》的图谱部分,前引阮校曾推测此系“南宋合并时所去”,然而参诸日藏南宋刊单疏本《毛诗正义》残卷,亦不见《诗谱》之“谱”,可知这些“图谱”的黜落,在注、疏合刻之前已经发生了。而如果按照我们对于单疏本的一般认识,认为其反映了唐写本《毛诗正义》的原始形态的话,则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出这样的疑问:究竟唐人“删定”的《毛诗正义》中有没有《诗谱》的图谱部分呢?

    遗憾的是,今存的两种日藏唐写本以及另外两种敦煌藏经洞所出的《毛诗正义》残卷都没有涉及《诗谱》的部分,因此,对于上述问题,我们目前很难给出肯定的答案。但至少从目前所能见到的材料看来,结合前文对《毛诗正义》内部文本失序现象的分析,我们有理由推测,在二刘旧疏中,原本照录了《诗谱》的图谱部分,因此在疏解中径以“左方”指称其文,但在唐人“删定”正义时,由于图谱部分没有疏解,因此将其删去,但对于疏文中反映二刘旧疏文本形态的“左方”却未能删改,因此呈现出今本《正义》“左方”实无所指的尴尬现实。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真相如何,仍有待于《毛诗正义》唐写本的进一步发现。

    四、唐人“删定”《毛诗正义》的主要工作

    整体考察前自变量例,我们发现,疏文前后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大多伴随着所谓的“定本”校勘记,这显示出唐人对《毛诗正义》所作的“删定”,大概与其对文本的校勘存在密切的关系,“删定”除了对二刘旧疏进行删改以外,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便是结合新的校勘成果提出新的疏义。结合孔氏《毛诗正义序》以及北朝至初唐经学史的基本背景,我们可以将“删定”的具体工作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对《毛诗诂训传》经文、传文、笺文的全面校勘,并形成校勘记附于疏义中,这是《正义》最具原创性的工作。从今本《正义》看来,当时采用的校本包括颜师古定本、崔灵恩《集注》本和至少两种通行本,《正义》谓之为“俗本”。需要说明的是,《正义》虽然与颜师古定本同为唐初官方主持编纂,且皆以“钦定”的方式颁行,但两者在版本问题上却存在不少分歧,关于这一点,笔者在拙文《<毛诗正义>所引<定本>考索》中已有详细论述(14),此不赘述。而《正义》面对诸本之异文,或明定是非,或主张兼存,更有主张从俗本而不从定本者,体现出开放、务实的学术态度。

    第二,据其所据本《毛诗诂训传》改刘炫《毛诗述议》之标起止。关于唐人“删定”《正义》时所据本的版本源流,今已难以考知,所可确定者,它既非颜师古定本,亦与后来颁定的唐石经本《毛诗》经文存在一定差异,从《正义》校记的自身描述来看,其所据本用字常与“俗本”相合,或许就是选自当时的通行本。《正义》单疏别行,读者需借助标起止确定疏义所指,故理论上,《正义》应将刘炫《述议》中的标起止尽数改从唐人通行本。上文所举《伐木》例中“《伐木》六章章六句”的标起止,就是据唐人所用本而改易,但这一工作并不彻底,故此也留下《燕燕》例中标起止与疏文不对应的疏漏。

    第三,基于校勘成果补充新的疏义。唐人校勘提供了大量异文,这些异文为经文、传笺的疏解提供了新的思路。因此,唐人常据定本、集注本或俗本之异文对经、传、笺做出新的疏解。从全书体例来看,这些新的疏解应当用以替代原先的旧疏,但上文所举《旱麓》《旄丘》《江汉》数例都显示出这种“除旧布新”的工作同样不彻底,不少旧疏与新疏被同时保留在最终的文本中,导致了《正义》内部的矛盾。

    第四,对旧疏“削其所繁”“增其所简”。关于二刘旧疏的行文风格,据孔颖达序中所称,是“或应略而反详,或宜详而更略”,似乎详略处理颇为失当。但从刘炫《孝经述议》的情况来看,其疏义风格很明显地呈现出繁复广博的特点。关于这一点,笔者有专文论述(《京都大学所藏<孝经述议>残卷考论》)。简言之,刘炫《孝经述议》于经、传诸文凡有出处可考者,皆列其出处;凡经传说解涉及诸家异说者,好博征诸家,断以己意;凡经传中涉及礼制者,刘炫考证尤为精详,表现出对于礼学的独特兴趣与审慎态度。以上这些特点在《毛诗正义》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展现出《毛诗正义》与二刘旧疏在基本面貌上的延续性,结合上举《羔羊》《齐谱》例,笔者认为,孔氏所作工作,大抵以“削繁”为主,间有“增简”耳。

    第五,对刘炫破传立说之处加以删裁。关于刘炫《述议》一体的解经风尚,笔者曾在前举《京都大学所藏<孝经述议>残卷考论》一文中有所论述。与当时多数义疏主张“疏不破注”不同,刘炫主张博征异说,断以己意,因此,在《孝经述议》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破孔传而自立新说的文例,同样,在《春秋左传正义》所引大量刘炫《述议》中,也可以看到他“规杜”的鲜明个性。但在《毛诗正义》中,破注之文几乎未见,而孔颖达在《毛诗正义序》中却说:“焯、炫等负恃才气,轻鄙先达,同其所异,异其所同”,可知在孔氏所见的二刘旧疏,特别是刘炫《毛诗述议》中,同样有不少破注立新之异说。孔氏对这种学风不以为意,因此,《正义》对这类破注之说应有比较系统的删裁,今本《正义》疏不破注的面貌,应与唐人“删定”有较深的关系。

    不过,从整体上说,这些工作都属于修补性的工作,且以“删”为主,故孔氏谓之“删定”。对于二刘旧疏的基本规模,《正义》大概还是以继承为主。

    结语:异质性文本的发现与研究

    《毛诗正义》中的大量疏义源于二刘旧疏,这一方面使我们对于北朝、隋代经学的认识有了一个非常大的改观:南北经学的统一,以及《毛诗》中郑、王之学的调和,显然在刘炫的时代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另一方面,其作为“唐代诗学”或者“唐代经学”代表性著作的成色,不免将要经受严格的审查。由此引申而言,像《毛诗正义》这样以一部或几部书为基础整合而成的著作,其内部体例、文本的自我矛盾是非常普遍的。笔者在研读《汉书·五行志》时,也发现这样的问题,《毛诗正义》和《汉书·五行志》看起来都是已经成形的文本,而且因其官定文本的身份还具有一定的“权威”色彩,但仔细识读,其内部“异质性文本”之间的矛盾、割裂,仍难以磨灭地存在于看似统一的文本之中。至于《洪范五行传》《春秋繁露》这类成书过程本身就不清楚的文献,其各篇之间以及篇章内部的矛盾、割裂,就更加突出了。我们在研读这类文献时,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对文本统一性的追求,承认其体例的不完备性,并以此为前提来尝试辨识其不同的文本来源,如此不仅不影响我们对于这类文献的整体理解,还会进一步丰富我们对于其复杂形成过程的认识,从而对这类文献形成立体化的理解。这是笔者从《毛诗正义》的研究中获得的粗浅认识,相关详细的论证,尚待今后进一步的研究,这里谨提出以供方家批评。

    文章在修订过程中蒙台湾世新大学洪国梁教授、首都师范大学赵敏俐教授及匿名评审专家不吝赐教,收获良多,谨此致谢!

    注释:

    ①如韩宏韬在《<毛诗正义>研究》中提出:“《正义》充分表现了初唐儒者弘扬理性的精神、集大成的气魄,以及超越前贤的进步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相关的论述还可参见黄贞权《<毛诗正义>与唐人诗学》(《船山学刊》2010年第2期)。

    ②关于钞本时代文本生成问题的复杂性,可参见拙文《基于文本复杂形成过程的先唐文献研究——以<汉书·五行志>为个案》,《求是学刊》2014年第5期。

    ③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正义《毛诗注疏》卷一,《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9页。案,此句上海古籍出版社《毛诗注疏》标点作“今分为十五节,当节自解,次第于此,不复烦文”,实未解句意,割裂原文,故不从(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正义《毛诗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5页)。

    ④张伯伟《佛经科判与初唐文学理论》,《文学遗产》2004年第1期。

    ⑤引自京都大学图书馆网站:

    http://edb.kulib.kyoto-u.ac.jp/exhibit/index.html.

    ⑥可参见拙文《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毛诗>所谓“正义本”考辨》,刘玉才、水上雅晴主编《经典与校勘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63页。

    ⑦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毛诗卷四》,《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81册,第565页下栏A。

    ⑧孔颖达《南宋刊单疏本毛诗正义》,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4页上栏A。

    ⑨可参见拙文《京都大学所藏<孝经述议>残卷考论》,《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1期。

    ⑩案,“则忽然有揆度知其然者”句,阮校以“有”前脱“无”字,是也。《四部丛刊》本《毛诗诂训传》即有“无”字(《毛诗》卷一七,《四部丛刊》影宋刊巾箱本,第18页A)。

    (11)此句又为《破斧》正义所引:“彼注云:玄疑薄姑,齐地名,非奄君名。”

    (12)龚颐正《芥隐笔记》,明顾氏文房小说本,第24叶A。

    (13)山井鼎《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三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90册,第1页。

    (14)可参见拙文《<毛诗正义>所引<定本>考索》,《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2010年第12辑。

  • 抑郁症这片荒芜之地,有很多前人走过,我们并不孤独

    作者:大大秀 发布时间:2019-08-13 17: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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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评价

  • 网友 曾***文: ( 2024-12-23 19:39:46 )

    五星好评哦

  • 网友 瞿***香: ( 2024-12-27 14:22:35 )

    非常好就是加载有点儿慢。

  • 网友 曹***雯: ( 2024-12-08 10:58:17 )

    为什么许多书都找不到?

  • 网友 冉***兮: ( 2025-01-03 13:21:34 )

    如果满分一百分,我愿意给你99分,剩下一分怕你骄傲

  • 网友 家***丝: ( 2024-12-08 18:27:07 )

    好6666666

  • 网友 堵***洁: ( 2024-12-18 07:38:45 )

    好用,支持

  • 网友 屠***好: ( 2024-12-14 20:20:11 )

    还行吧。

  • 网友 温***欣: ( 2024-12-30 08:42:50 )

    可以可以可以

  • 网友 习***蓉: ( 2024-12-07 04:42:49 )

    品相完美

  • 网友 饶***丽: ( 2025-01-04 05:45:41 )

    下载方式特简单,一直点就好了。

  • 网友 詹***萍: ( 2024-12-19 23:23:14 )

    好评的,这是自己一直选择的下载书的网站

  • 网友 寇***音: ( 2024-12-12 02:26:46 )

    好,真的挺使用的!

  • 网友 隗***杉: ( 2025-01-02 08:41:19 )

    挺好的,还好看!支持!快下载吧!

  • 网友 康***溪: ( 2024-12-27 06:37:01 )

    强烈推荐!!!

  • 网友 师***怡: ( 2024-12-21 23:43:35 )

    说的好不如用的好,真心很好。越来越完美

  • 网友 寿***芳: ( 2024-12-31 16:5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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